作者:-- 发布于:2024/7/13 19:30:58 点击次数:3447次
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,我院拟对微信公众号医保移动支付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市场调研,凡具有相关资质,且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市场调研。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需求
1、微信公众号使用医保移动支付需满足国家医保局下发的‘医保移动支付2.0’接口规范,接口规范详见附件。
2、微信公众号挂号调用医保电子凭证,支持医保支付。
3、医生开单后自动推送待缴费单据至公众号,医保结算时调用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移动支付接口。
4、第三方接口费用自理(HIS厂商: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;微信公众号建设厂商:广州海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)。
5、提供详细功能清单,公众号原有功能仍需保留,可增加,不能减少。
6、只针对普通门诊报销患者和慢病报销患者,住院结算业务暂不考虑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(包含但不限于):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(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,格式自拟);
(3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,格式自拟);
(4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,格式自拟);
(5)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;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shixin/)“失信被执行人”;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的供应商。
注:采购人参考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)等国家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。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,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。
(6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,不接受选择性报价,不得分包和转包。(提供承诺函)。
(7)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8)报价文件(自行编辑,应包含:功能清单、本次报价、售后服务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)
(9)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。
三、调研方式
电子邮箱材料收集
四、报名方法及时间方式
调研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
调研截止时间:2024年7月17日
联系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联系方式:许先生:62232561
五、郑重提示
此次调研非正式采购行为。各公司推介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和了解,正式采购程序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办理。
附件: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